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各“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规定,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对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给予每年500万元额度内银行LPR利率以内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二、申报要求
1.此次贴息申报对象为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
2.每家企业给予每年500万元额度内银行LPR利率贷款利息全额贴息。
3.本次贴息标准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内的贷款利息全额贴息;若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以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补贴。
4.此次贷款贴息周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贴息周期及金额由“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为准。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度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借款企业利息支出发票及利息回单;
4.其他根据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汪审浩 邬琪琪 联系电话:15906525322。
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