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与人才金融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根据《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 科〔2021〕13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与人才金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补助涉及《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 科〔2021〕13号)实施前的科技贷款按照原标准执行,实施后的科技贷款按照新标准执行。
一、申报对象和贴补方式
1.贴息补助对象:2021年12月1日前放贷的科技银行;2021年12月1日后获得科技贷款支持的借款企业。
2.保证保险费、保费补助:借款企业。
二、申报材料
资金补助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保证保险费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科技贷款合同、保单复印件;
(3)保证保险费支付凭证、借款借据、收款发票复印件;
(4)科技信贷推荐(申请)表复印件。
2.企业申请保费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科技贷款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复印件;
(3)保费支付凭证、借款借据、收款发票复印件;
(4)科技贷款担保申请表复印件。
3.企业申请贴息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利息支出凭证。
(3)科技贷款推荐(申请)表复印件。
4.科技银行申请贴息补助:
(1)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银行);
(2)科技贷款实施项目明细表;
(3)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利息收入凭证。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提交至象山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县科技局912办公室)。书面材料受理截止2022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县科技局联系方式:
高新科冯启明 电话:89387678
生产力促进中心洪浩喻 电话:89387671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