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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与人才金融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象科笺〔2022〕24号
2022-04-02 0次 已失效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根据《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 科〔2021〕13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与人才金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补助涉及《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 科〔2021〕13号)实施前的科技贷款按照原标准执行,实施后的科技贷款按照新标准执行。


  一、申报对象和贴补方式


  1.贴息补助对象:2021年12月1日前放贷的科技银行;2021年12月1日后获得科技贷款支持的借款企业。


  2.保证保险费、保费补助:借款企业。


  二、申报材料


  资金补助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保证保险费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科技贷款合同、保单复印件;

  (3)保证保险费支付凭证、借款借据、收款发票复印件;

  (4)科技信贷推荐(申请)表复印件。


  2.企业申请保费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科技贷款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复印件;

  (3)保费支付凭证、借款借据、收款发票复印件;

  (4)科技贷款担保申请表复印件。


  3.企业申请贴息补助:

  (1)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利息支出凭证。

  (3)科技贷款推荐(申请)表复印件。

  

  4.科技银行申请贴息补助:

  (1)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银行);

  (2)科技贷款实施项目明细表;

  (3)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利息收入凭证。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提交至象山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县科技局912办公室)。书面材料受理截止2022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县科技局联系方式:

  

  高新科冯启明 电话:89387678

  

  生产力促进中心洪浩喻     电话:89387671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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