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象山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象市监综〔2019〕34 号)、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度专利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补助2021年1-6月份授权的发明专利,暂停7-12月份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一)适用对象
1.在象山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权人为象山籍个人,且专利地址在象山县辖区内。
(二)资助范围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内,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内,获得授权的有效国外发明专利。
二、资助额度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内获得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可获得资助,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1万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0.6万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第一专利权人,若存在第二权利人的需递交其放弃申领资助声明;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取得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5 万元的授权奖励,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0.8 万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最多资助三 个国家、地区;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专利权人登录浏览器打开象山县甬恒知识产权监测管理平台(www.xszscqj.com),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需审核),在后台导航栏【专利资助】进行相关资助申请, 全程电子化办理,无须递交纸质文件。
四、申报期限
(一)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间:2021 年4月21日至 2021 年5月15日止。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宝良,联系电话:0574-59122556;
2.平台技术支持热线:0574-59117777 15968058666。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