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南方中心: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21〕16号)及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象经信〔2021〕32号)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象山县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检测平台、分中心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公司注册地在象山,具备出具公众数据资质,服务于制造企业的各类检验检测平台或者分中心。
2.申报材料:①2021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检验检测服务发票复印件。
3.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每年度服务制造企业检验检测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收入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项目
1.申报对象: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南方中心等县内高能级平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项目的企业。
2.申报材料:①2021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申请表;②技术攻关协议(合同)复印件;③付款凭证复印件。
3.奖励标准:按照技术攻关协议(合同)价格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自主创新优质产品推广应用
1.申报对象:投保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获得市级政策奖励的企业。
2.申报材料:①2021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项目申请表;②市级保费补贴文件;③保单复印件;④保费发票复印件。
3.补助标准:享受市级政策奖励后,再给予企业实际投保年度保费10%的保险补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截止5月10日。
2.申请材料1式2份,由各镇乡(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县经信局投资与科技科。
联系人:戴建方,叶灵甫;电话:89387987。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