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北区节能改造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各街道(镇)、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用能结构,推进我区经济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节能改造和屋顶光伏建设,根据《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北区发改〔2020〕69号)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北区节能改造和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级条件
(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已在发改部门备案,且已竣工并网(并网时间在2021年7月1日以后)的光伏项目。
(二)节能改造项目
企业(单位)通过采用先进和适用的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法,年节能量在50吨标准煤(或年节电10万千瓦时)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竣工时间在2021年7月1日以后)。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见附件1)
3、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4、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3)
5、项目备案(赋码)
6、设备发票复印件
7、国家电网出具的分布式电源并网验收意见单
8、浙江省电力公司光伏项目购售电合同
9、屋顶资源方房产证
10、注册、纳税在江北的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二)节能改造项目
1、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见附件1)
3、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4、江北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3)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设备发票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街道(镇)、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电站和节能改造项目的摸底工作,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按申报要求做好初审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报送质量。
2、请各地于5月20日前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江北区发改局能源科。
联系人:汪水呈 联系电话:89385877、636955
邮箱:123148241@qq.com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