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政策申报、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属地单位:
根据江北区涉企政策兑现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北区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政策的申报工作。各政策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招引专业服务业
1、新引进高端专业服务业会同新引进企业政策同步兑现;
2、新上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会同其他营利性性服务业和港航服务业上规政策同步兑现。
(二) 企业做大规模
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业企业和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元、2亿元的工程监理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检测等工程类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三) 培育高成长企业
对于规上专业服务业及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企业2020年实际贡献为基数,基数部分按照营业收入规模实施分档奖励,对于超基数部分,根据增速给予分档奖励。
1.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 引育专业人才
1、对有新取得法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获准成为执业人员的员工的专业服务业企业。此条政策兑现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5月31日。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员工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汇总表(附件2);
(4)劳动合同及今年以来社保缴纳证明。
2、对于获评专业领域大师称号的,与区人才政策一同兑现。
(五) 高层次人才补助
对于依法在本区缴纳年度个人所得税超过15万元的非合伙人的企业骨干。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六) 争创品牌
对首次进入法律、会计、税务、工程监理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检测等国家、省级综合性优秀荣誉称号的企业与个人。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表彰文件。
4.如个人荣获优秀称号,需额外提供今年以来社保缴纳证明。
(七) 产业集聚
此条款与区楼宇政策一同兑现。
(八)应用先进设备和技术
对工程监理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业用于提升经营能力的先进生产设备更新(不含房产购置、装修等投入)投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项目投资额的4%给予补助(项目周期不超过24个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江北区应用先进设备和技术资金申报表(附件3);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购买设备发票、支付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封面需盖申报单位公章,内容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除有特殊说明外,政策兑现时间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各属地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企业申报、属地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发票和支付凭证原件申报、初审阶段无需提供,现场验收阶段查验)于5月31日(周二)下午下班前送达区发改局/203办公室。
联系人:姚澜 89385788;陆乐 89184664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