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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行署办(202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

《阿克苏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上市“雏鹰培育”计划(2021—2025年)》已经地委、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阿克苏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上市

“雏鹰培育”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实施以重点企业培育和上市为核心的“雏鹰培育”,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金融强区建设目标,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坚持企业自愿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自治区、地区企业上市政策指导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以培育重点企业库为平台,以推进优质企业上市为手段,提升拟上市企业发展水平,把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加速地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和固链,为加快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资金全过程参与、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的基本思路,2021—2025年逐步转变企业上市观念,提升地区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建设金融强区,有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争取地区范围内上市公司达到3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达到10家,实现股份改制公司数量倍增;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挂牌企业争取达到5家,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数量。

(二)区域行业布局优化。到2025年,建成地、县两级联动的“重点培育后备企业资源库”,力争后备企业资源库达到50家,实现各县(市)、各行业(按证券市场行业分类)均有重点培育企业。

(三)产业提升带动明显。到2025年,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产值超5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3个,上市公司产业链龙头作用明显提升,引领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围绕主导产品核心业务做优做强的产业生态观念逐步稳固。

三、阶段性目标

(一)第一阶段目标(20212022年)。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打造亲商爱商、竞争公平、运营规范的市场环境,培养培育市场主体建立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严谨的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支持新疆阿克苏水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力争到2022年实现登陆主板市场。各县(市)、园区分别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库,入库企业数量不少于1家,并根据企业情况划分层次梯队。

(二)第二阶段目标(20232024年)。各县(市)、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以培育优质企业进入重点企业库为基础,坚持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上市和挂牌并重,制定并实施多层次、多渠道上市企业培养培育计划。到2024年,力争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库车新侨管业有限公司冲击主板或北京交易所上市。争取更多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积极扶持挂牌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争取3—5年进入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创新层交易或者实现转板上市。对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在库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帮扶力度,争取3—5年内实现主板上市。

(三)第三阶段目标(20242025年)。各县(市)、园区积极落实各类优惠政策措施,以自治区、地区优惠政策为标准,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加大县属主营业务突出、管理规范、盈利水平较好的国有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地县联动、渐进式、阶梯型重点企业培育库,形成国有与民营、传统与新兴相结合,行业、产业广覆盖的重点培育企业集群。各县(市)、园区储备一批基础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盈利水平突出的拟上市企业。按照“优先培育子公司上市,带动集团整体上市”的总体思路,力争到2025年新疆红旗坡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培育和储备1家上市主体公司,逐步优化主营业务,争取3—5年登陆主板上市。支持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聚焦能源板块,扩大主营业务覆盖面,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力争3—5年内满足上市条件,实现登陆主板上市。结合地区“6+2”产业,积极主动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有上市意愿的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强化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提升上市直接融资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规范运营提质工程。到2025年,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90%市场主体财务制度健全、运营规范,企业效益明显提升。一是制定规范原则,整治违规经营问题各县(市)、园区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全面梳理辖区内规上、拟升规、规下企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录,制定市场主体运营规范。按照“科学统筹、重点整治、分步实施”的原则,严厉打击辖区内市场主体偷税漏税、非法吸储、违规放贷、垄断经营、非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僵尸企业清理整顿,设立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线索举报专线,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二是理清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园区要按照“整治为辅、帮扶为主”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推进市场长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经营主体无序经营行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实施跟踪式管理,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稳步推进市场主体资源整合或集群式发展。三是强化规范经营,实现企业提质增效。地区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引导规范。各县(市)、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政策支持和引导,以“企业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股权结构清晰”为标准,树立行业标杆企业,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标杆企业扶持和培育力度,逐步形成行行有标杆、县县有典型的产业生态格局,培养培育一批具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质企业,以优质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二)实施重点企业培养扶助工程。到2025年,建立健全地县联动、层次分明的阶梯式重点培育企业库机制,重点企业库在库企业达到50家。一是坚持服务引导,建立重点培养企业库。各县(市)、园区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强化服务企业措施办法,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带动就业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进行培育,建立健全县域重点企业培育库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各县(市)、各行业(按证券市场行业分类)都有重点培育企业。二是实施属地管理,提高入库企业数量质量。各县(市)、园区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强化支持引导,按照“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规范重点培育企业库管理,建立企业入库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入库,提高入库企业在各行业占比,指导在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完善管理体系,逐步转变经营观念,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三是系统培训辅导,提升在库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县(市)、园区要组织在库企业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在库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在库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符合资本市场准入条件的优质在库企业。

(三)实施优质企业股改培育工程。到2025年,建立重点培育优质企业股份改制辅导机制,清晰企业股权产权,提升上市融资能力。一是建立股改清单,形成后备资源库。各县(市)、园区要结合县域产业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根据上市时间节点,梳理股份改制企业名录。二是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股改成本。各县(市)要建立股份改制扶持机制,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但不限于“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措施办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引入战略投资,拓宽企业股改路径。建立健全股权投资机构对接机制,大力培育本土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地区企业股份改制,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及人才引进等方面优势,帮助企业提高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政企联动。地区财政部门要牵头建立推进重点企业培育和上市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地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各县(市)要把推进企业培育和上市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进企业培育和上市工作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盈利能力强(或连续多年盈利)的企业摸底建立台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企业上市推进专题会等方式,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培育、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定期向地区财政局(金融办)报送企业培育库清单和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大政策支持,坚持培育为先,强化市场对接。各县(市)要积极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上市引导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金〔2017〕35号)和《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阿行署办〔2018〕86号)要求,按阶段及时兑付企业上市政策指导专项资金,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各县(市)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出发,健全完善企业股改、规范经营、挂牌上市、再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强化基础培育,将上市培育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属性、企业实际等情况规划上市路径,以股改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规范治理能力,运用资本市场提升经营质效。

(三)优化发展环境,坚持示范引领,全面纵深推进。各县(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消除企业上市培育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入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依法依规加大正向激励,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地区将根据各县(市)企业上市培育情况,选择有实力、有潜力的县域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着力打造地区经济支柱标杆企业。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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