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惠才助才激发成长动能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 才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
《关于进一步惠才助才激发成长动能的若干举措》已经区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3 日
关于进一步惠才助才激发成长动能 的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统筹疫情 防控与经济发展,通过进一步抓好人才工作“培育链、资金链、 产才链、价值链、服务链”,激发人才成长动能,为宁波打造“一 城三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制定如下举措。
一、进一步增强成长培育链韧劲
1.启动人才企业上规培育行动。深入实施人才企业全生命 周期管理,动态构建人才企业梯队培育库,遴选新一批“雄镇 英才”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形成区级、属地问题协 同化解决闭环机制,给予优质型、潜力型人才项目长周期持续扶持,提供全要素优先保障。(牵头单位: 区科技局;责任单位: 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道>、园区 )
2.加强产业化用地保障力度。盘活全区工业用地、标准厂 房、办公楼宇资源,集中力量保障人才项目产业化用地。对重 点项目、重点企业,优先列入“两库两机制”项目库管理,开辟 用地需求与资源匹配“快车道”,对符合条件的享受产业用地奖 励政策。(牵头单位: 区经信局;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招商中心、区委人才办,各镇<街道>、园区 )
二、进一步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
3.加快政策扶持资金兑现。放宽政策资金拨付条件,对前 期运营正常、发展前景较好人才企业申请 2022 年度政策资金 的,本期固定资产投入按 1:1 予以拨付。进一步灵活人才项目 资金拨付方式,健全预拨付、常态化拨付、股权形式直接拨付 机制。(牵头单位: 区科技局;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办,各镇<街道>、园区 )
4.给予“雄镇英才”创业险保障。加大雄镇英才“放心创”综 合保险产品推广力度,按照“政府风控、保险保障”模式,对符 合条件的各级重点人才工程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2万元创业风险保障,最高20万元人身安全保障以及最高10万元研发设 备损坏保障。(牵头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办 )
5.加大市场化融贷支持力度。深入实施金融普惠专项行动, 发挥“人才金融巴士”资源集成优势,常态化开展金融上门服务。 持续优化“人才贷”“科技贷”“青创贷”“知产首贷通”等助企专项 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人才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发挥汇智天 使基金引导撬动作用,给予优质人才项目最高 300 万元基金支 持,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牵头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 心、区国资中心;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 )
三、进一步推进区域产才链融合
6.打造线上产才融合平台。围绕新材料、智能制造、集成 电路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方向,依托数字化手段,集成区域 内卓越工程师等人才资源,加快实现人才创新能力一网透视、 企业人才需求一键匹配、区域产业链条跃迁升级,着力构建产 才融合数字化全场景。(牵头单位: 区委人才办;责任单位: 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
7.健全常态化产才对接机制。支持本土企业参股人才企业, 促成人才企业与大优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深 度合作。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组织特色领域产业链“链 主”供需对接会,推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本地推广应用。 发挥博士 (高层次人才) 联谊会联系纽带作用,精准匹配供需 信息,打造人才企业内循环生态,对人才企业发起线上线下创 新产品推介会的,给予活动支出总额的 50% 、最高 5000 元补 助。(牵头单位: 区经信局、 区委人才办;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园区 )
四、进一步塑造核心价值链优势
8.支持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做好各级重大科 技专项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对承接各级科技攻关的人才及其 团队,按市有关规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政策奖励。加强人才 企业与重点科创平台联合攻关,推进公共实验室、公共创新空 间建设,推动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牵头单位: 区科技局;责任单位: 区委人才办,各镇<街道>、园区 )
9.支持人才企业申报首台 (套) 和发明专利。助企申报首 台(套) 产品(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申报成 功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人才企业最高 100 万元政策奖励, 并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助企申报发明专利,指导专利转移 转化、参与各级各类专利大赛,提升专利含金量,符合条件的 按照市区有关规定给予最高 25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五、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链实效
10.给予返镇人才交通补贴。加强人才联系联络,对 2019 年以后入选各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2022 年度从市外来镇并在我区创新创业的,提供返镇“绿色通道” 服务,参照区级及以上招才引智活动标准,给予最高 6000 元/ 次的一次性返镇交通补贴。(牵头单位: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
11.满足各类人才安居保障需求。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 对 2022 年度新承租人才安居专用房的自主申报人才予以 3 个 月免租;对原租赁区人才安居专用房到期的自主申报人才,延 长租期 3 个月,续租期内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对来镇求职创 业的 35 周岁及以下、职高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及毕业生,提供 青年人才驿站最长 15 天免费入住服务。对从市外返镇的重点 人才,优先安排人才安居专用房,给予一定的医疗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 交通局、卫生健康局、区国资中心、团区委,各镇<街道> 、 园区 )
12.提升人才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推进宁波人才之家 · 青 年人才金港服务综合体建设,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运行机 制,全面梳理疫情期间“代办代跑”服务清单,新选聘助创专员、 法务专员、财务专员、金融规划师“三员一师”专业团队,加强 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深化人才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政策咨 询、申报指导、人才安居、档案流转、创业服务等线上办、掌 上办。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其企业开发建设疫情防控产品、软件 系统,成效显著的,有关人才及团队优先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防疫先锋”“杰出 (优秀) 人才”候选人。(牵头单位: 区 委人才办;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建设交通局,各镇<街道>、 园区 )
附则:
该专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符合本举措相关补助政策的均可享受,其中第 3 、7 、10 、11 条涉及有关资金奖补内容,有效期为 2022 年度。如有政策项 目有重复、交叉的,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从优、 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时,按调整后政 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