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象山县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科〔2021〕1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象山县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在象山县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者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
(五)企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研发投入独立核算制度,且上年度研发项目需3项以上;
(六)企业申请入库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到“象山县人民政府——县科技局”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361244/index.html)下载并填写《象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表》(附件1),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后,由所属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912室)。书面材料受理截止2022年8月30日。
(二)形式审查。县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予以受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黄 炜 89387678
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洪浩喻 89387671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