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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县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
象经信笺〔2022〕124号
2022-07-28 0次 已失效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

  为推动新一轮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引领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县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面向“123”百亿级产业集群(临港装备、汽模配、纺织服装、功能材料、绿色能源、海洋生物)、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和前沿产业(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氢能、空天信息及其他前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项目要求于2022年(含)以后开工建设,为已建成或在建设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


  (四)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外购硬件设备、工业软件和技术服务)在500万元以上(不含税)。鼓励使用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移动物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鼓励加大对安全生产、环保等技术改造投入;鼓励使用象山本地化智能装备、软件产品和智能制造工程服务机构(平台)提供的服务。


  (五)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按照申报格式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具体项目要素条件请参照《关于印发<宁波市智能制造相关项目标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式3份同电子稿于8月12日前报送各属地镇乡(街道)。


  (二)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负责人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期应基本符合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内容,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8月15日前报送。


  (三)县经信局将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后,项目认定为2022年度县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联系人:陈芝子,联系电话:65727730。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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