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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业技改补助申报、初审工作的通知
2022-08-12 0次 已失效


各属地单位:


根据江北区涉企政策兑现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服务业技改补助申报工作。服务业技改申请材料如下:

1、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购买设备发票、支付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封面需盖申报单位公章,内容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

请各属地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企业申报、属地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技改发票和支付凭证原件申报、初审阶段无需提供,现场验收阶段查验)于8月26日(周五)下午下班前送达区发改局/203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2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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