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政策文件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象山县智能装备产品项目的通知
象经信笺〔2022〕183号
2022-11-18 0次 已失效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科: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21〕16号)及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象经信〔2021〕32号)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象山县智能装备产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项目应用范围:鼓励无线通信、视觉识别、语音控制等智能模组在产品中的应用。


  (2)项目建设期: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3)项目投资规模:对采购智能模块在1000套或工业级设备控制模块300套以上并已开展生产销售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日截止。


  (2)材料内容:智能装备产品申报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智能装备产品相关介绍、合同、发票以及支付凭证。


  (3)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1式3份及电子版,由各镇乡(街道)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联系人:张城锋,电话:65727730。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8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部分信息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致电0574-8718 8718,我们将及时处理    全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