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1)企业在研发管理、质量管理、交期管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投入。对于在PDM/PLM、QMS(TQM)、APS、工业数据分析、视觉检测等方面的软件投入建设,投入额在3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投入额的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软件投入指软件购买费及其必需的实施费,并有相应合同对应描述)
项目相关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兑现认定过的发票、项目合同不重复认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投入清单明细。
电子档(1)、(2)、(3)PDF扫描件和(1)word版打包整一份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上报,纸质资料一式1份暂存放企业,待验收时上交。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高波,8928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