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1)鼓励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材料、装备等集成电路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不含土建)以上的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鼓励生命健康企业投资扩产。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的技改项目(不含一类医疗器械),且设备、技术、软件投入在 7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技术、软件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家企业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3)对设备(含环保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入统计库并完工投产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额给予分档奖励。投入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4%奖励,1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按投入额给予8%奖励,单家企业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市区项目从高不重复)。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审核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竣工报告(附件2);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3);
(5)企业承诺书(附件4);
(6)其他有关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份,将电子文件发送到:460913426@qq.com。
新区本级企业报送到: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3室工业科—许晓春,89280349;
庵东镇的企业报送到:庵东镇发展服务办1102办公室—戎雪芳,6347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