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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的通知
2023-01-04 0次 已失效

(一)申报范围

12022年起新注册软件企业,软件收入首次超100万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具有自主产权的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分别按照软件产品年销售额的6%、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500万元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嵌入式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销售收入明细表;

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5)产品对应的著作权证;

6)软件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出具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89280418,6756893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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