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1)对2022年起新注册软件企业,软件收入首次超100万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具有自主产权的非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分别按照软件产品年销售额的6%、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软件收入达到500万元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达到嵌入式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标准的,按其年度软件收入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软件销售收入明细表;
(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复印件;
(5)产品对应的著作权证;
(6)软件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出具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符合条件企业,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联系人:新区管委会经信局221室,工业科—张徐军,89280418,6756893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