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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的通知
象科笺〔2023〕6号
2023-01-30 0次 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21〕36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象山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专利权转让等技术合同,相关合同在2022年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3.规上企业2022年度有R&D费用支出。


  二、补助额度


  1.技术开发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30%,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


  2.技术转让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20%,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


  3.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10%,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三、申报资料


  1.《象山县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 技术合同(复印件);


  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4. 金融机构出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5. 技术出让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附件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县科技局科技合作与人才科(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910室)。受理截止日期为2月24日。

  

  联系人:王  琴,联系电话:89387670


  五、其他说明


  1.存在下列情况的技术成果交易不予补助:

  (1)关联单位之间的技术成果交易 ;

  (2)管理创新类成果交易;

  (3)所购买的技术成果并未应用于企业自身的生产发展;

  (4)技术出让方明显不具备相关技术的开发能力和条件。


  2.同一技术交易项目如已获得其他补助,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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