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曙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海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22﹞49号)文件精神,依据《海曙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区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海曙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企业、文化产业项目运营单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街区)投资运营单位、乡村旅游发展创建主体单位和区外旅行社。具体申报条件、标准根据《海曙区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2022年度海曙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2),如有多个项目,按一项一表分别申报,并根据《2022年度海曙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相关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相关申报材料以纸质版(申报表+申报材料)形式一式两份提交至相应的产业联系人。
文化产业联系人:吴安娜
文化产业联系电话:55889175
旅游产业联系人:张淑晗
旅游产业联系电话:55889172
体育产业联系人:柳伟
体育产业联系电话:55889171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