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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奉化区2022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02 0次 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鼓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奉党办〔2021〕37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的通知》(奉市监综〔2021〕5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奉化区2022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且政策兑现前未关闭、未注销。


  (二)申报主体须为专利权的第一权利人,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所申报的专利须为2022年度授权并实现产业化,且该专利2022年度成果转化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三)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为专利非正常申请的主体须已主动撤回相关申请。


  二、奖补标准


  按专利成果转化后的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单项奖补额最高为60万元,同一主体奖补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奖补金额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奉化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发明专利证书整本;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年费发票;


  (四)专利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图纸、产品照片,明确专利所对应的产品是整机还是部分);


  (五)专利产品成本组成表(罗列清楚专利部分及非专利部分的成本构成,计算出专利技术部件成本占比);


  (六)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税务年报替代);


  (七)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明细清单(不含税价,填写完整)(附件2);


  (八)专利产品对应的销售发票(发票产品名称与专利产品名称不对应的,需提供出库单、送货单、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主体须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app),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2月3日-2月25日。


  (二)项目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专家审核和财务审计,形成专家审核意见和财务审计报告。审核在2个月内完成。


  (三)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名单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对象发送公示提醒。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对象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资金。


  五、其他要求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发动工作。


  请各申报主体做到诚信申报,不得采用不正当方式方法获取专项奖补资金。在申报过程中,如隐瞒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发奖补外,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申请知识产权类奖补项目及资金。


  联系人:王楚琳,电话:0574-89294438。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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