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奖励(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及研发费清零资助 ) 申报工作的通知
1、申报条件
(1)研发经费规范记账,2022年度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且增幅5% 以上;企业2022年末拥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在2022年度内申请 发明专利2件(含)以上;
(2)2022年统计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且2021年无研发费。
2、奖励标准
按核定的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2%的补助,对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的创新龙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比例提高到2.5%,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 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无研发费、当年统计上报研发经费100万元 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证明材料或2022年度发明专利受理通 知书复印件;
(4)2021、2022 年度科技统计报表107-1和107-2;
(5)2021 年、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6)企业人员研发人员花名册。
4、其他说明
项目材料于6月15 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