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绿色工厂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企业202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分类结果在B类及以上,自愿按照《关于开展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21〕99号)文件要求,开展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创建。
二、 申报流程
企业自主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工贸办申报,由镇(街道)、开发区工贸办汇总填报《奉化区2023年绿色工厂申请创建企业汇总表》(附件1),于2月28日前报备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1月份已申报创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的企业,但未创建过三星级绿色工厂的,本次也需申报)。
三、 创建流程
企业根据《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2版)》(附件2),填报《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申报书》(附件3)、《宁波市绿色工厂建设计划书》(附件4)。区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资料开展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评审通过后予以发文公布。
四、 创建时间
根据市经信局通知,市级技改项目中创建三星级工厂设置为 项目申报前置条件之一。对今年意向申报宁波技改项目的企业,须于4月30日完成绿色工厂创建资料提交。对未申报宁波技改项目的企业,须于6月30日完成绿色工厂创建资料提交。
联系人:孙毕永 联系电话:13586650878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