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奉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奉化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奉人社〔2012〕14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6日。
二、适用对象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许可,由区外引进或新设立的,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在我区从事人才猎头、人才招聘、人才(劳务)派遣、培训、咨询等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受理项目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1.受理对象:申报年度内新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奖励标准:一次性补助2000元。
3.申报材料: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③法人代表身份证;④申报年度纳税证明。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房补助
1.受理对象: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并用于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助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房租补助,第一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房租补助额度为第一年的50%。
3.申报材料: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经营场地产权证、租房协议、支付房租的有效凭证;⑤本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情况报告;⑥申报年度纳税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上述奖励补助通过“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app)进行申报。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房补助中要求提交的“支付房租的有效凭证”一般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交易记录。
3.凡享受上述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在我区办理注册登记并承诺经营6年以上(兑现时需签订承诺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违反承诺书内容的,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将按政策实际资助额度予以追还。
4.在2022年6月底前注册的企业,按当年度结算享受;7月份后注册的企业,从次年起享受政策。
5.联系人:叶呈隆 联系电话:88506063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