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委文化工作会 议部署,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 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根据《宁波市文化产 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甬发改规划〔2021〕557号)、 《关于 重新修订印发<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文改办〔2019〕10号)和《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甬文改办〔2022〕1 号)等有关规定, 现就开展2023年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统 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国统字〔2018〕43 号)标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校及经市文改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
二、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3月5日
三、 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
四、 联系方式
1、 申报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7:30)企业具体咨询请首先联系属地宣传部门。海曙区:89189174;江北区:89184550;镇海区:89389917; 北仑区:89383220;奉化区:89286146;余姚市:89182272; 慈溪市:89590710;宁海县:89282543;象山县:89386305;高新区:89288692;前湾新区:89280315
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65006189(“浙朵云”平台)
3、市商务局:89387175(数字文化出口申报)、市委宣传部:89182314、89182782
宁波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日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