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江北区2023年第一批区级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的提升,决定组织开展江北区2023年第一批区级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项目申报对象均要求为在江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运行、实际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要求信用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2.行业条件。项目应符合《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2021年本)》或《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其中光电膜产业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江北区光电膜产业链产品目录》。
3.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应在200万元(含)以上,且可补助投资额应在180万元(含)以上,上述投资额计算均为不含税投资额。单台(套)设备投资额在3万元及以上,具体投资额构成详见区级技改政策。
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为在2021年1月(含)以后开工且在2023年5月(含)之前竣工的项目。
5.申报项目类型:(1)普通技术改造项目;(2)由“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及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及培育、市级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光电膜产业链”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荣誉类”企业技改项目);(3)智能制造专项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一式六份)
3.项目备案(核准)文件(一式六份)
4.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完税证明(一式两份)
5.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一式两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输入企业名称,在查询结果中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纸质附件仅需打印企业基础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异常信息页面,电子附件需提供报告信息全文)
6.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及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及培育、市级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提供企业荣誉证书或荣誉发文(一式六份)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一式六份)
8.申报项目需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制作答辩PPT并参加答辩,PPT解说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PPT中描述企业简介、此次技改项目生产的产品内容和用途、产品照片、对应产业导向目录具体条目以及项目建设内容、购置设备等,对申报智能制造专项的,还需描述智能制造相关内容。
三、申报要求
1.请各街道、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管委会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企业参加申报并确保报送质量,项目需经属地初审盖章后推荐上报区经信局。
2.请各地于3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上报江北区经信局投资与科技科。上报地址: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1007室,联系人:辛老师,联系电话:89582779。
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