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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管理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
象经信笺〔2023〕31号
2023-03-09 0次 25天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发科:

  根据《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象经信〔2021〕32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引导全县企业开展管理咨询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管理创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企业,经评审核定通过,按照实际发生咨询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2.上一年度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实缴税金50万元(含)以上;

  

  3.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或自主管理创新项目,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

  

  4.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成本降低,产品合格率提高,办公现场整洁,制度健全,运行效率明显提升,绩效显著且成果巩固。


  二、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度象山县管理创新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与管理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诊断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实施报告、项目绩效评估报告(需提供实施前后相关数据比较);


  5.项目的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6.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度、2022年度)复印件及实缴税金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装订、胶装成册,封面模板见附件2)经所属镇乡(街道)初审同意后,于4月15日前上报至县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强;电话:89387980;电子邮箱:799681487@qq.com。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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