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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府办关于印发象山县工业经济创新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等象山县实施创新驱动五大行动计划的通知
象政办发〔2014〕72号
2016-03-16 756次 已失效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强县创新年”活动的通知》(县委发〔2014〕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象山县工业经济创新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象山县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象山县传统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象山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象山县招商引资创新驱动三年行动计划》等象山县实施创新驱动五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象山县工业经济创新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按照《关于工业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4〕3号)文件精神,以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创新转型发展,着力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领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创新转型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针对我县企业发展的不同规模和产业特色,拟选择100家左右科技创新型企业纳入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通过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和政策助动,着力壮大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一批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创新产品,为象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工业支撑。

 

  二、培育目标

 

  1.创新企业梯队培育。到2016年底,新培育亿元企业20家,总量达到100家以上;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家,总量达到60家以上;市级高成长企业达到15家。

 

  2.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到2016年底,县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达到170家,力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高新技术中心1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50家,新增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1家。

 

  3.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到2016年底,全县规上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计税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创新主体达到2.3%以上;企业专利授权量比2013年增长60%,达到2900件,其中发明专利60件;企业商标注册量达到2600件,比2013年增长30%。

 

  三、培育对象

 

  1.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且在行业中发展地位突出,具有较大行业带动作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当年计税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或实缴税金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当年计税销售在1亿元以上或实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在培育期内计税销售收入和税收增幅不低于全县同行业平均增幅。“6+3”行业中每个行业培育1—2家,培育不超过20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创新型高成长企业:企业能运用要素整合、技术革新、创意设计、合作经营等创新方式,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快的发展速度、较大的发展空间、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当年计税销售在2000万元以上且实缴税金在300万元以上;企业在培育期内计税销售收入增幅不低于20%。培育不超过40家创新型高成长企业。

 

  3.科技型小微企业:企业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研发投入,有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当年计税销售500万元以上且实缴税金在50万元以上;企业在培育期内计税销售和税收增幅不低于30%,研发投入不低于计税销售收入的2%。培育不超过4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占比不少于20%)。

 

  四、工作举措

 

  (一)开展百家创新主体培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科技局、金融办)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办公室,由县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科技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负责组织企业申报、评比、考核及日常管理,同时牵头开展政策兑现工作。

 

  2.开展申报评定。2014—2016年期间,每年根据创新主体申报条件、企业的年度及三年发展规划和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技术改造投入、研发投入、管理水平、产品先进性、亩均产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预选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公布创新主体名单。

 

  3.进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评。对入选企业建立培育管理数据库,运用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每季度发布创新主体经济运行情况。年底由县经信局牵头根据创新主体培育目标要求对入选企业进行分层次目标管理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企业当年不得享受创新主体专项政策,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的企业退出创新主体名单;2014年未列入创新主体名单的其他企业在2015年或2016年符合条件后可参与申报,经认定列入名单的享受剩余年限奖励政策。

 

  (二)加大政策保障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县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

 

  1.鼓励创新主体发展壮大。对列入培育计划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配套协作方式与本县其他工业企业(关联企业除外)开展合作经营的,根据当年外协计税销售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100万元内的财政奖励;对列入培育计划且年度考核达标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享受约定的税收政策;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税收政策参照“创强争优工程”标准执行。

 

  2.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业设计和研发、工业检测检验、信息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培训、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并按年实际服务中小微企业收入的10%补助相关平台。

 

  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经认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企业进行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给予一定的技改补助;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4.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实施产学研合作推进工程,支持创新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分阶段给予50万、20万奖励;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经费达到约定目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5.提升“两化”融合水平。在创新主体中开展数字化应用示范,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对创新主体两化融合示范项目软性投入达到相关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

 

  (三)开展创新主体专项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各涉企部门)

 

  1.规模总量提升服务。以“小升规”、“上台阶”、“市高成长培育”等工作为抓手,通过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和政策助动,着力壮大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一批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力争到2016年底,新培育亿元企业20家,总量达到100家以上;市级高成长企业达到15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技术创新提升服务。根据创新主体技术创新需求和方向,指导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每年在创新主体名单中筛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高成长性、高税收的“五高”企业作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对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的培训辅导。力争到2016年底,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县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达到170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高新技术中心1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5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3.产学研合作扶持服务。紧密结合创新主体提升技术水平、品牌创建、壮大发展规模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产学研合作,通过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服务品牌和载体,深入推进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的创新合作。力争到2016年底,新增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1家;企业专利授权量比2013年增长60%,达到2900件,其中发明专利60件;企业商标注册量达到2600件,比2013年增长30%。(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4.科技金融助推服务。强化科技金融有关政策向创新主体的倾斜支持,进一步优化创新主体的投融资环境;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优先将创新主体创新项目信息推荐给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海外资本市场、新三板上市,大力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企业担保平台,对列入培育计划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产品研发与创新,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可给予500万元内的贷款担保,并免收担保费和保证金。(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经信局、人行象山县支行)

 

  5.帮企成长办实事服务。以涉企办为平台,以“工业强县创新年活动”、“一线服务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转变作风,明确工作职责,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百家创新主体纳入“县领导、涉企部门、镇乡街道”联动服务对象范围,建立服务清单制度,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健全涉企服务考核机制,各涉企部门服务企业的质量和企业满意度评价,与创建文明机关、民主评议机关工作考核挂钩,建立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高效、全面、主动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涉企办;责任单位:32个涉企部门及各镇乡街道)

 

象山县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引领发展”的要求,以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新装备、新材料和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三大新兴产业,着力建设四大公共服务平台,谋划打造五大产业基地,积极推进30个重点项目,加快形成“3—4—5—30”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使新兴产业成为我县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底,新兴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企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集聚显著提升,建成若干个国家和省、市产业基地,使新兴产业成为我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全县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6%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6%。其中新装备产值达到148亿元;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产值达到12亿元。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4个,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建设市级以上孵化器1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6%。

 

  ——企业结构明显优化。打造三大产业龙头骨干企业5家,培育年均产值增速在30%以上的创新型高成长企业20家,形成龙头骨干企业带动效应明显,创新型高成长企业不断涌现的格局。

 

  ——产业集聚显著提升。加快形成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宁波象山现代海洋渔业基地等五大产业基地,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二、重点领域

 

  (一)新装备产业

 

  海工与石化装备。研究开发海洋钻井平台、采油平台、海洋勘测半潜式钻井船、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和水上承载装置,改造提升螺杆泵、曲轴、垃圾焚烧系统等船用动力、传动、环保基础部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海工装备企业的管理水平,缩短造船周期,提高海工装备产业的智能化水平和附加值;积极发展智能化且集供电、通讯、检测功能于一体的港口海洋专用移动供电装置及海洋工程专用电线电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发展油气勘探、开发与生产装备、自动化技术装备、仪器仪表、石化重(大)型容器及炼油设备制造等特色成套装备,延伸海工装备产业链,提升成套石化装备系统集成能力,加快发展石化装备产业。

 

  新能源装备。着力推进压力容器、控制棒驱动机构等设备研发生产,及风力发电机组、变频装置、液压控制系统、大型风电机组轴承等风电设备和高性能储能设备。加快研发太阳能组件层压机和测试仪、太阳能电池片分选机等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设备,进行实验性风场和检测平台建设。依托重点智能输变电设备制造企业,大力发展智能开关、智能开关柜、智能变电站、电力智能测控保护装置及自动化系统等智能变配电设备;智能电表、智能插座等智能用电终端管理设备;柔性输电设备、智能配网系统、智能微网系统、用电管理采集系统、故障诊断及自愈装置。

 

  高端基础件。提升发展电梯防火门系统、曳引机系列、电梯开关门等电梯零配件,着力发展高铁、航空、核电用高端及特种紧固件装备,加快发展电线电缆、泵、阀门、密封件等高端基础件装备。

 

  高效节能设备。依托我县食品装备产业优势,重点推进食品、酒、饮料、茶等包装设备以及PET无菌包装设备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发展制冷设备、节能灯具设备、金属表面处理设备等节能设备。

 

  通用航天装备。依托航空航天产业园的创建,谋划培育通用航空航天装备产业,延伸航空装备产业链,推动机场及飞机研发生产、维修保养等航空关联产业的发展。

 

  (二)新材料产业

 

  海洋新材料。优化升级传统海洋材料,利用本土企业优势,大力开展新型海洋浪花飞溅区复层矿脂包覆、环境友好型防海生物附着涂层材料及应用技术研究;积极发展海洋混凝土防腐材料深海浮力材料、以及深海水下耐压耐温耐腐蚀结构材料;抓好海洋浮体材料、海洋防腐材料及海洋耐压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高性能金属材料。努力推动宁波新材料城象山延伸区的建设,重点开发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高轻质的新型高强合金材料、纳米金属粉及延伸品和非晶合金生产技术;积极发展表面以涂敷贵金属氧化物或贵金属材料为主要组分的活性涂层的钛阳极材料、高性能镁阳极材料及其应用生产技术。

 

  先进高分子及化工新材料。重点发展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及其应用技术;提升发展聚胍消毒液、吡啶硫酮锌ZPT、氯己定及其衍生物;加快发展激光喷涂加工、粉末涂料专用助剂和建筑涂料、日化杀菌剂等精细化工品。

 

  新型功能材料。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锂电池及组件制造;提升发展电线、电缆等材料制造;加快发展4P端子、激光涂装等电子功能材料制造和光学薄膜、特种薄膜等新型膜材料制造。

 

  (三)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

 

  根据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抓住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发展的机遇,重点发展海洋生物育种与健康养殖、生物医药及制品两大优势产业,着重培育发展生命健康医疗设备和现代海洋服务业两大产业,努力形成“2+2”产业体系。

 

  生物遗传育种与健康养殖。开展面向名贵海洋生物新品种的引进和人工育苗技术研究,加强现代遗传育种技术在海洋生物育种中的应用,积极研发市场价值高、抗病能力强的品种,实施优势品种产业链提升计划,优化提升岱衢族大黄鱼、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等良种选育工作;开展科研攻关,推进重要经济种类的遗传改良、育种及增养殖,以青石斑鱼、马鲛鱼、曼氏无针乌贼等品种为重点,突破种苗生产技术并规模化生产;构建东海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强化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以设施化养殖、生态养殖为重点,依托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平台,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饲料加工技术和生物医疗技术,大力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大棚设施养殖、智能化抗风浪网箱养殖、海区大型围网养殖等新型健康养殖模式,加快象山县海洋牧场建设、鼓励发展碳汇渔业,提升海洋生物健康养殖水平。

 

  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加快推进国际水产物流园海洋生物产业园,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海洋生化等海洋健康产业,打造蓝色生物产业集群;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产品,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企业,建设海洋药物的研发中心和药理检测平台,促进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产业集聚发展;应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开展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海洋生物功能制品研制及产业化。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精深水产品加工比重,延伸水产品加工链条,提高水产品附加值,鼓励开发药用海洋活性物质提取与利用。

 

  生命健康医疗设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加强和巩固以妇幼保健设备、油水分离设备、生物制药设备等生命健康设备的研发,加快先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企业研发中心、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行业内龙头骨干企业的优势,积极带动一批行业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型创新企业,提升我县海洋生物(生命健康)行业制药设备开发与制造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开拓新项目、新市场,扩大我县该领域产品在行业内的影响,提升产业的综合实力。

 

  现代海洋服务业。依托水产品贸易发展特色冷链物流产业,围绕涉海金融保险服务业、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业等领域,优化发展环境、搭建公共平台、完善行业标准,加快推动现代海洋服务业高端化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思路,推进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日星铸造二期精加工项目、戴维医疗器械生产线扩建项目、宁波易锻精密机械生产项目等9个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宁波宝象物流加工园项目、激智光学薄膜生产项目等19个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招商力度,针对重点领域产业链缺口环节,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质项目,积极谋划通用航空产业园、明欣化工机械生产项目等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完整产业链的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招商局)  

 

  对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优先推荐向上申报争取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补助的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优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

 

专栏1 象山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期限

  总投资

(万元)

项目

类型

合计(共30项)

 

1912794

 

续建项目共9项

546394

 

1

  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

宁波海洋渔业总部、渔货集散中心区、保税冷链物流仓储区、出口加工区等13.5万平方米;总部大厦30万平方米;罐头加工区、食品加工区、2万吨公共保税冷库、科技研发中心等34万平方米。

2013-2016

400000

海洋生物

2

  日星铸造二期精加工项目

用地面积280亩,大型铸件精加工装配等。

2013-2016

60000

新材料

3

  宁波能特科技一期表面处理环保项目

用地87亩,新建科技表面处理。

2013-2015

20000

新材料

4

  九龙紧固件生产线项目

铁路桥梁及高铁机车连接配件生产线。

2012-2015

15000

新装备

5

  戴维医疗器械生产线扩建项目

用地124亩,移地扩建年产2万台婴儿保育设备生产线。

2011-2014

13394

生命健康

6

  宁波易锻精密机械生产项目

总用地39亩,新建精密机械生产线。

2013-2015

10000

新装备

7

  浙江银翔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超薄型电子玻璃纤维布生产。

2013-2014

8000

新材料

  8

  海硕生物氨基酸产业化项目

主要生产氨基酸等保健药品。

2013-2015

8000

海洋生物

9

  宁波佳利环保设备项目

环保设备生产线。

2013-2015

12000

新装备

  新建项目共19项

506400

 

10

  宁波中油海工基地项目

1200亩海洋工程基地。

2014-2016

150000

新装备

11

  国恒锂电池生产项目

主要为PFCF建筑模板、氧化锂电池及动力总成,总投资7亿元,总用地251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预计产值14亿元。

2014-2016

70000

新材料

12

  宁波宝象物流加工园项目

总用地292亩,新型钢材加工。

2014-2017

60000

新材料

13

  激智光学薄膜生产项目

总用地136亩,建设面积7.7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光学薄膜产品。

2014-2016

35000

新材料

14

  天安直驱式磁性齿轮复合电机项目

总用地41.66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设备143台套。

2014-2016

41000

新装备

15

  宁波市水产种业园区

总面积1000亩,新建水产种苗、育苗、科验等基地,配套建设蓄水池、管理用房等设施。

2014-2015

20000

海洋生物

16

  瑞基科技技改项目

用地面积72亩,主要生产催化剂。

2014-2015

20000

新材料

17

  宁波昌盛电梯配件生产项目

总用地6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生产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

2014-2016

15000

新装备

18

  裕天海洋生物科技浓缩蛋白粉、不饱和脂肪酸生产线项目

年产4万吨浓缩蛋白粉、0.75万吨W-3多不饱和脂肪酸生产线,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2014-2015

14000

海洋生物

19

  贝德尔风机生产线项目

总用地50亩,新建年产500万套交直流风机生产线。

2014-2015

13500

新装备

20

  德克尔运输装备项目

总用地50亩,建设厂房、办公房及配套设施。

2014-2015

12200

新装备

21

  宁波三安制阀生产项目

计划用地86亩,建设年产20万套LNG车用天然气发动机部件生产线。

2014-2015

12000

新装备

22

  弘坤智能电力制造项目

总用地4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2014-2015

11000

新装备

23

  福象烟草包装纸生产项目

用地40亩,建设年产500吨烟草包装纸生产线。

2014-2015

9000

新材料

24

  台洋生物颗粒饲料产业基地

用地40亩,建设生物颗粒饲料产业基地。

2014-2015

9000

海洋生物

25

  宁波希诺亚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生物活性肽产业化项目

建设用地15亩,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以研发生产生物活性肽、鱼胶蛋白肽等生物高科技产品为主。

2014-2015

5000

海洋生物

26

  鼎晟纳米生产项目

用地24亩,纳米材料生产。

2014-2015

4000

新材料

27

  中石化大型非标设备扩建改造项目

大型非标设备制造扩建改造。

2014-2015

3000

新装备

28

  新乐海工装备新建项目

新乐船厂用地118亩扩建改造。

2014-2015

2700

新装备

前期项目共2项

860000

 

29

通用航空产业园

机场及飞机研发、生产、维修保养、科普培训等。

/

800000

前期

30

明欣化工机械生产项目

用地面积394亩,一期用地面积217亩,二期用地176亩。

2014-2016

60000

前期

  

  (二)加强“招商引智”工作

 

  切实做好专业化的定向招商与扶商工作。加快制订新兴产业招商标准,建立发展环境准入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专业化招商、定向招商工作,吸引实力型企业落户。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环保型的高效率项目,优选发展潜力大、行业前景好、集群特征明显的新装备、新材料、海洋生物(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环境优化等措施大力促进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发改局、科技局)

 

  吸引和培育各类创新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引进市级以上创业团队5个,新增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市“3315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5个。(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科技局)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优化企业创新环境,形成一批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企业的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到2016年底,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重大进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发展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2%,行业龙头企业达到国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翻一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做好重点企业培育

 

  制订并组织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做强做大一批有一定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富有活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三年内发展龙头骨干企业5家,年均产值增速30%以上的创新型高成长企业20家,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家。以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为目标,依托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建立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升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完善研发平台、吸引高端研发团队,提高企业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促使其做精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

 

  促进成长型科技企业提质升级。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对现有中小科技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企业发展活力,鼓励企业申报宁波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不断提升发展质量,转型成长为大中型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

 

 专栏2 象山县新兴产业产业拟培育企业梯队   

    

序号

领域

类型

龙头骨干企业

高成长型企业

1

新装备

  天安集团、申菱电梯、宁波天翼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锦浪新能源、沪港食品机械、晨升电梯等

2

新材料

日星铸业

  瑞基科技、钰烯材料、激智新材料、海腾新材料、龙驰防腐等

3

海洋生物(生命健康)

戴维医疗

  海硕生物、超星生物、海浦生物、希诺亚海洋生物、和信制药等

 

  (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制定战略性的园区发展与产业集群发展相衔接和相促进的发展规划。以规划统领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化发展,结合象山临港装备园、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等专业园区产业基础、交通条件、发展潜力与优势,引导产业集群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要通过规划对现有的产业布局进行调整、改造,组建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专业化产业园区。尽量协调项目落地于符合集群发展规划的园区,以防止各园区间产业结构趋同,形成各自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使园区发展和产业集群相互促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

 

  提升产业园区的创新和技术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开展原始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对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利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企业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创名牌、出精品,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资源利用率。通过对专有技术、精巧技术、特殊技术、核心技术的掌握,逐步提高企业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产业集群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模式转变。有效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建设水平高、服务体系完善的创新载体平台,着力促进创新成果更快捷、更有效、更大限度转化,实现经济增长向创新驱动模式转变。(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

 

专栏3 象山县新兴产业五大产业基地   

    

序号

名称

备注

1

  五个特色产业基地

  宁波象保合作区

  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机械、海洋科技、健康照护与文化创意等中介服务等

2

  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

  重点发展工程机械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能源装备、重大冶金装备制造、石油和化工装备等重装备制造业,同时积极发展临港物流服务等特色产业

3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

  支持新材料企业重点落户产业区,集聚新材料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海洋耐蚀耐候材料、海洋防腐防污涂料、环境友好功能高分子材料等产品

4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

  重点发展光学薄膜、特种薄膜、激光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材料、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

5

  宁波象山现代海洋渔业基地

  依托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重点发展海水生态养殖,加快建设对台水产品综合贸易示范基地和现代渔业精养示范基地。着力发展休闲渔业,加快推进水产苗种良种工程。以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为基础,加快建设宁波海洋渔业总部、渔货集散中心区、保税冷链物流仓储区、出口加工区和综合配套服务区等

 

  (六)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以政府支持、市场引导的方式,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建设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5个以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个,提升企业协同创新基础能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引进和培育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打造技术转移中介平台,配套推广科技银行、专项产业基金等多样化金融工具,加快国内外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在我县实施技术转移与产业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金融办)

 

专栏4 象山县新兴产业四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序号

平台名称

备注

1

  四个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海洋防腐技术研究平台

  利用浙江龙驰防腐院士工作站的优势,建立海洋防腐技术研究院,发展海洋防腐新材料

2

  宁波新型海洋生物制品研发中心

  依托宁波超星,建成集研究、开发、检测为一体,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工程研究开发中心

3

  智能输变电产业公共创新平台

  以天安智能输变电研究所为依托,进一步建设我县智能输变电领域内的创新服务平台

4

  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

  由象山县政府引导基金单位蓝源资本发起,支持建设象山本土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提升对我县企业的服务能力,助推我县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加快实施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速培育壮大象山经济增长极,全力推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我县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新装备、新材料、海洋生物(生命健康)等三大产业工作团队,定期组织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形成长效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产业推进计划,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完善新兴产业考核办法,制订年度新兴产业考核细则,激励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加强行业跟踪监测、分析和管理,及时了解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协调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设立县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市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对列入县三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比例超过50%)给予资金奖励。经认定的新兴产业项目竣工投产运营起三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环比增长部分,并入县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额用于上述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新兴产业技改项目享受比一般工业技改项目更优惠的贴息政策。

 

  (三)强化各项要素保障

 

  加大土地保障支持,积极为新兴产业项目争取发展空间,安排用地计划,在城市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中向新兴产业倾斜,积极争取符合要求的新兴产业项目列入省、市级重点项目,争取上级统筹用地计划指标。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产业,鼓励建立和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推动投资公司加大对我县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引导和促进各种科技创新要素向新兴产业集中和倾斜,鼓励金融单位把更多资金投放到特色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上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及市“3315”计划等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对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给予倾斜保障。实行创业扶持补助政策,鼓励科技人才自主创业,支持智力成果参与分配。

 

象山县传统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一、总体要求

 

  针织服装、船舶、汽车零部件、模具、水产品加工是我县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县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有效投入为抓手,重点改造提升针织服装、船舶、汽车零部件、模具、水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紧紧围绕装备水平提升、科技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文化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提升等“六个提升”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构建我县传统产业竞争发展新优势。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行业自律等手段,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以企业为主导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加快改造提升,一方面淘汰落后控制过剩产能,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升完善针织服装产业链,打造象山针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创意设计中心、电子商务中心、针织面料中心等服务平台,到2016年针织服装产业实现规上产值100亿元,年均增长4%,亩均税收达到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9万元。

 

  (二)整合资源,打造船舶修造业“两大基地”。发挥武汉理工大学宁波船舶与海洋工程研究院的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利用环境、能耗指标倒逼船舶修造业整合重组,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修造企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船舶产品。到2016年底实现船舶修造业规上产值25亿元,年均增长7%,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8万元。

 

  (三)促进模具产业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模块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模具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精、尖”模具产品的开发,鼓励企业向下游产品制造转型,拓宽发展空间。打造西周百亿汽车配件专业园区,引导企业向部件化、模块化发展,积极延伸产业链。到2016年底汽配产业实现规上产值110亿元,年均增长16%,亩均税收达到2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8万元;模具产业实现规上产值9.5亿元,年均增长5% ,亩均税收达到1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4万元。

 

  (四)推进水产品加工业资源优化。加快宁波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工程研究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水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升级初级加工、提升精深加工能力,积极发展新型海洋食品;加快石浦小冷库整治,建立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到2016年底水产品加工产业实现规上产值27亿元,年均增长4%,亩均税收达到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针织服装业。整合提升,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咨询、产品设计开发、产品质量检测、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爵溪街道办事处,协同:县经信局、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

 

  1.鼓励企业打造象山针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爵溪针织服装创意园,推动针织服装业转型提升,再铸“中国针织名城”辉煌。凭借甬南等行业龙头企业优势,设立象山针织电子商务中心,运用“中国针织名城”品牌,抱团开拓电商市场;依托谊胜研发部的设计力量,设立创意设计中心、时装发布展示中心,开展研发设计、时装发布、展示等活动;以巨鹰、恒大等企业为主导,开展面料研发、生产加工和物流供应,打造面料织造加工中心;完善针织品检测中心,降低企业检测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县财政整合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针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激励针织业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实施针织业自动吊挂系统、自动裁剪系统等“机器换人”项目,提高针织业自动化生产水平,破解用工难题,提升产品质量。积极探索“服务支撑、联合抱团、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既要走工艺、产品、功能、链条提升之路,又要辟自主设计、自主品牌生产之径,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型转变。

 

  3.加大印染行业、针织“三合一”隐患企业整治力度。通过能源、环保检查监测,逐步淘汰产值低、能耗高、污染大、设备工艺落后、亩均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劣势的印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对“三合一”隐患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关、停、并、转”,实现安全增效、减能增效、减污增效。

 

  (二)船舶修造及配件。依托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的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等服务,为船舶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船舶业转型提升。(责任单位:石浦、鹤浦镇政府,协同:县经信局、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

 

  1.向高端产品挺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船舶基地。鼓励新乐造船等技术力量雄厚的船舶企业,研发生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船舶品种,提高市场竞争力;打造石浦、鹤浦“两大船舶修造基地”,激励东红船业、博大船业等有实力的船舶企业,发展新型远洋渔船、海洋工程船舶、公务执法船舶等特种船舶业务,在市场细分中求发展。

 

  2.延伸产业链,拓展船舶修造和配件制造能力。充分利用象山县模具制造等产业优势,依托技术合作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大力开发动力及指挥系统、甲板机械、舱室机械等船舶配件,提高船舶配件制造能力。   

 

  3.整合提升倒逼淘汰劣势企业。引导企业在新规范新标准下进行行业整合、兼并重组,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优化产能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保留提升14家规模以上船舶企业,淘汰、兼并、整合亩均经济指标在传统行业及本行业中处于落后的16家规下企业,促使其向船舶配件制造企业转型。

 

  (三)汽车零部件及模具产业。充分发挥华翔集团和合力模具等强势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打造西周百亿汽配基地,建立模具行业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丹西街道办事处、西周镇政府,协同: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

 

  1.加快推动华翔研发中心建设,引导汽配企业加强研发设计,技术创新,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推动汽车零部件制造向部件化、模块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合作经营,做优做强高端汽车内饰件、汽配塑料制品、电子电器等产品。同时依托我县良好的产业基础以及完善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重点发展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电气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品,壮大产业规模,鼓励引进重点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技术和企业,巩固核心技术主导权,扩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吸附力。   

 

  2.整合模具制造技术资源,抱团发展。建立以模具制造为主体,集模具材料供应、配件制造供应、专业工艺加工、科研开发、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模具制造集聚区,围绕铸造模具传统技术优势,掌握市场主导权和定价话语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立研发设计中心、模块铸造中心、热处理中心、标准件生产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模具配套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向上发展热处理,向下进入汽车配件、船舶配件等相关领域,推动产业升级。

 

  3.推动汽配、模具产业协同发展。鼓励两类行业企业合作经营、强强联合,运用本地模具企业技术优势和服务汽车配件能力,共同研究开发重点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和技术,实现产品、技术研究开发本地化。发挥两个行业协会的通联作用,以专业化协作配套、社会化分工来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四)水产品加工。利用节能、环保等倒逼机制淘汰低水平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利用,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石浦镇政府,协同:经信局、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

 

  1.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以超星生物为龙头,建设宁波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工程研究院公共服务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为我县海洋生物和水产品加工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信息咨询服务。

 

  2.延伸产业链,开展精深加工,逐年提高精深加工产值比例。逐步升级依赖资源优势的初级加工,大力开发方便、美味的时尚休闲食品,加强保健型、绿色环保型、功能型海洋食品和具有特殊功能产品的开发生产,实现水产品加工行业的价值提升。

 

  3.融合资源,淘汰低水平落后产能。加快石浦小冷库、小冷冻厂整治,利用节能、环保、液氨安全检查,对高能耗、高污染、安全隐患大、效益低下的企业展开治理,每年淘汰部分落后企业,让资源集中在优势企业和高效产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或纳入集聚区方式,提高企业的生产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传统产业提升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局,切实加强传统产业提升的组织领导,负责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关政策制订和落实,推进传统产业提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强化政策扶持。一是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推动工业企业“机器换人”;二是每年安排200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工业企业开展“电商换市“拓展市场等方面的奖励补助;三是每年安排500万元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建设资金,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支持传统产业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政策配套,确保奖励扶持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

 

  3.优化服务保障。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为传统产业的提升献计献策,制定各种措施,主动跟踪服务,形成工作合力。鼓励金融机构及时跟进,加强银企对接,支持传统企业的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督促行业协会主动参与,在行业规划、信息统计、投资服务、专家咨询、综合协调、保障行业安全、维护行业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各涉企部门)

 

象山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根据《中共象山县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发展的决定》有关创新平台建设的要求,加快创新要素集聚,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特制订《象山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该行动计划是象山今后三年统筹安排和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以创新驱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增强我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发展和壮大一批科技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着力构建县级、园区、企业三级创新平台体系,形成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化基地的完整模式。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产学研利益共同体,推动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争取到2016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公共服务不断完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水平,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2020年跨入省级创新县(市、区)行列打下扎实的基础。

 

  2.主要指标。到2016年底,实现以下目标:高新技术产业值达到150亿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0 家;争取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25%;建成公共创新服务平台6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80项,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8家,院士工作站达到6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150家,其中县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1.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70家,园区及乡镇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0家;建成加速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加速器企业20 家,争取省级以上孵化器1家;引进国内外研发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达200人,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20个。

 

  二、全力提升产业开发平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宁波象保合作区平台。制定宁波象保合作区发展规划和合作区留学人才、科研院所落户政策。大力发展海洋科技、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等产业,吸引一批海洋高科技企业,引进留学归国创业团队2个,扶持一批重点文化创业企业优先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着力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科技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县委人才办、县规划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

 

  4.象山经济开发区平台。从国内外企业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项目。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建立研发战略联盟,新建新材料、新能源等工程中心15个。吸引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方面的技术归国留学人才创业,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8个,将象山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打造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园区。(责任单位: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

 

  5.象山产业区平台。重点加强临港装备工业园和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建设,引进一批海工装备、石化装备、海洋新材料及海洋生物项目。制定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向省级高新区迈进发展规划,临港装备工业园加强工程机械、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装备、重大冶金装备、石化装备制造及港口物流区建设。制定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三年建设规划,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象山延伸区着力打造以海洋新材料为重点产业化基地、海洋生物产业集群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建立研发战略联盟,重点针对海洋生物技术进行攻关,吸引海洋生物归国留学人才创业,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个。帮助企业建立新材料、海洋生物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建新材料、海洋生物等企业工程中心15个。举办科技成果展览会、科技论坛,大力开展科技成果招商,将象山产业区打造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港口物流基地。(责任单位:象山产业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县发改局、人力社保局、经信局、规划局、科技局、县委人才办、县科协、有关镇乡街道)

 

  三、重点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创新主体

 

  坚持以“政府创新、民营助推、人才支撑、资本加速”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突出宁波象保合作区、象山经济开发区、象山产业园区三大产业平台建设,特别是要利用闲置厂房发展各种模式的科技孵化器,提高厂房利用率,从而构建县级、园区、企业三级创新平台,形成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化基地的完整模式,形成自我循环、自我壮大的良性运作机制。到2016年底,全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可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130家以上,加速器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20家以上,县科技创业中心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求。

 

  6.县科技创业园。整合科技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软件产业园等资源,建立象山县科技创业园或象山县科技创业发展集团公司。调整和完善全县孵化器扶持政策,出台加速器政策,将科创中心打造成设施配套、服务齐全的综合性孵化器及全县的孵化器管理中心,2016年达到省或国家级孵化器要求。(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协助单位:县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县侨办)

 

  7.园区和乡镇孵化器及加速器平台。园区及乡镇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 50家;其中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1.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40家;乡镇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0.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0家;三大园区建成加速器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加速器企业 20家。(责任单位: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象山产业区管委会、县大目湾开发管委会,协助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

 

  (1)宁波象保合作区于2016年启动建设专业的留学人员科技孵化器及加速器,孵化用房、加速器用房及生活配套用房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

 

  (2)象山经济开发区形成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用房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0家,加速器企业10家。同时全面扶持香港象山宝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16年建成运行。

 

  (3)象山产业园区着重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及新材料发展的专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引进一批国内外研发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团队。形成孵化器及加速器用房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0家,加速器企业10家。

 

  (4)大目湾开发区建设以海洋生物科技等重大项目研发基地及相对应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创新区块,规划建设高标准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形成创业、创新、服务、居住为一体的高端社区式科技孵化器。

 

  (5)鼓励有条件的镇乡街道,结合区域优势和工业集聚地建设具有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及加速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8.民营企业孵化器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特别是要利用闲置厂房,采用企业共同建设以资本参与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筛选优秀创业团队,鼓励持股孵化,到2016年底争取培育3家民营企业科技孵化器,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10家。重点支持戴维医疗专业孵化器和宝实国际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引领我县民营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责任单位: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石浦镇政府,协助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

 

  四、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9.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立技术转移转化公共服务中心,将其打造成集信息、综合、技贸等一体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依托“三校六中心”合作平台,整合和完善政府服务功能,引进国内外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成果累计90项,实施新兴产业重点科技攻关计划10项,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100项,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10项。引进培育一批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各类科技中介8家。建立科技文献数据库、技术专利数据库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建立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领军管理人才、领军科技人才、知名研发机构信息数据库。完善项目评审评价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项目评审评价服务累计80项。 大力开展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80项。鼓励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权为纽带、项目为依托,联合高校院所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到2016年底,建成院士工作站达到6家、建成市级以上企业研究院2家、共建科研院所2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协助单位:县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科协)

 

  10.行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立水产品加工、汽配、针织、船舶制造、模具等行业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集聚产业创新要素,支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有偿的检测检验服务,争取至少有2个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有偿的检测检验服务。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与配套企业的协调创新与制造,鼓励企业工程中心自愿有偿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协助单位:县科技局、有关镇乡街道)

 

  11.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以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建立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业企业的机制,多渠道和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为创业项目或企业提供特色基金服务等服务。建设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定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活动,形成投资、保险、贷款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天使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体系。培育一批上市和具备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增加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开发项目的贷款额,加大引进创投、风投公司数量。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用于科技企业的担保额达到5000万元,并且保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用于科技企业的担保额占全部担保额的比重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助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

 

  五、落实各项资源和措施,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供充足的保障

 

  12.加强科学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科技、发改、经信、人社、人才办、园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平台建设进行总体协调、统筹规划,做好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成立专家顾问组,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咨询以及管理办法的拟订等。(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3.创新平台管理方式,保障平台良好运行。加强平台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建立评估监测机构,确保平台的高效运;建立评估监测信息分析系统,逐步形成平台评估监测信息网络,开展多元化的评估监测活动,实现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平台建设与运行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对平台的考核评价,逐步实现政府目标、经费投入与平台建设运行绩效挂钩,确保投入资金的高效使用。(责任单位:县涉企办)

 

  1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具有正确导向的人才评价方法,实行专业岗位聘任制,由机构负责人根据平台建设和运行的需要进行全权聘任,实行灵活的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专业技术支撑人员评价体系。将科技创新平台专业技术支撑人员的培养纳入各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并建立经常性、普遍性的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支撑人才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建立人才引进、交流制度,保证技术支撑人员的合理比例,提高科技创新平台共享服务效率与质量。(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县科技局、经信局、县委人才办)

 

  15.保证财政投入,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在县财政预算中设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涉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相关科技计划的经费,形成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使平台运行得到稳定的政府支持。鼓励多方投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在发挥县财政投入主导作用的同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力量吸引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国内外投资者共建共享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协助单位:县经信局、科技局)

 

象山县招商引资创新驱动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

 

  招商引资是大力实施“工业强县、人才兴县”战略,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的必然要求,是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培育新增长极和增长点的强大动力,对提升我县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县委县政府创新驱动工作相关部署,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立足“两区”建设,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打造、战略新兴产业引进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坚持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引进项目(企业)与引进人才相结合,完善机制,拓宽领域,创新方式,优化环境,努力实现招商引资突破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6年底,在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和高端项目、高端技术、高端人才方面有较大突破,实现招商引资总量大幅增长,引资结构优化提升,贡献比例显著提高,有力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2014至2016年,确保累计实现合同外资6亿美元,实际外资3亿美元,县外内资130亿元,浙商回归利用资金60亿;新批合同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一产、三产项目5个,1000万美元以上二产项目15个,新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内资项目40个,其中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5个;引进国内外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5家;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建立8个产业招商队伍,聘请招商顾问100名。 

    

  招商引资三年行动目标分解表

  单位

  合同外资

  (万美元)

  实际外资

  (万美元)

  实际内资

  (亿元)

  实际省外资金

  (亿元)

  全县

  60000

  30000

  130

  60

  各镇乡(街道)

  25000

  12000

  45

  29

  开 发 区

  12000

  6000

  20

  9

  产 业 区

  12000

  5000

  20

  9

  大 目 湾

  9000

  6000

  30

  8

  影 视 城

  2000

  1000

  15

  5

  

  

  二、工作重点

 

  (一)以产业为先导,优化招商引资结构布局

 

  1.突出招商引资产业方向。积极鼓励引进新装备、新材料、海洋生物等战略新兴产业,引进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引进文化创意、对台贸易、智能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项目,引进生态农业、旅游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环保项目。

 

  2.明确招商引资区域对象。实施“主攻港台、加大欧美、联结长三角”的产业化、专业化和存量招商策略,加强对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知名跨国公司和央企的招引工作。抓住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产业转移机遇,大力引进科技型项目、创新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在外象山人的网络优势,引进象商回归项目。

 

  3.发挥招商引资产业平台优势。重点推进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园、爵溪针织服装创意产业园、西周生态循环工业园、大目湾新城等“一区四园”和浙台经贸合作区、宁波象保合作区、象山影视城等发展平台,明确各产业平台定位,立足产业链招商,推动优质要素和重要资源集中、优质项目和高端产业集聚、龙头企业和专业人才集群,形成更具规模优势和竞争力的招商引资主平台。

 

  (二)以人才为基础,增强招商引资核心动力

 

  1.加快招商引资人才集聚。依托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3315计划”,抓住海外留学创业人才加速回归机遇,引导和推动人才向产业集聚区流动。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和产业化项目所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补助奖励。支持企业单位以“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技师”等方式,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充实象山专家信息库和在外象山籍人才库,加强与企业对接,促进象山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

 

  2.强化招商引资人才扶持。对携带高新技术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在资金、土地、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扶持。制定服务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在工商注册、科创引导资金投入、科技信贷、孵化器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支持。实施科技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鼓励招商引资人才创业。加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创园、大学生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以良好的事业平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坚持以项目为依托集聚人才,支持和鼓励科技人才联合承担重大工程,形成人才与项目互动发展的良性循环。鼓励县科技孵化中心通过厂房、设备等实物无偿租赁方式支持优秀人才来象创业。

 

  4.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根据招商引资产业导向,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小分队(县发改局牵头)、浙商回归招商小分队(县统战部牵头),以企引企招商小分队(县经信局牵头)、临港产业招商小分队(象山产业区管委会牵头),现代农业招商小分队(县农林局牵头)、旅游产业招商小分队(县风景旅游局牵头),高新科技产业招商小分队(县科技局牵头)、商贸现代服务业招商小分队(县商务局牵头)等重点产业和特定群体招商小分队。在浙商密集区域建立招商联络点,聘请招商顾问100名,为招商工作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定期加强对招商引资人员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优惠政策、洽谈技巧等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三)以项目为中心,完善招商引资机制

 

  1.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县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一把手负责”的项目推进机制。通过项目汇总和帮办制度,优先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对重点人才项目实行简易程序,根据项目评估情况,可先期予以适当资助。对投资规模大、附加值高、社会效益显著的招商引资项目和顶尖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2.完善项目督查机制。由县委办督查室、县府办督查科牵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督查组,按照“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分解,坚持“三制”(即进度督查制、跟踪责任制、定期通报制)、围绕“四率”(即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建成投产率),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实效考核。

 

  3.建立项目考核机制。优化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研究制订个人与团队考核相结合,经济奖励与政治激励相结合的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的考核分值,对通过引进人才智力带动科技含量高、拉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项目落户的单位给予专项加分。

 

  (四)以创新为驱动,拓展招商引资途径

 

  1.注重“嫁接合作”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我县现有重点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的客户资源,调动招商积极性,开展与国内企业的合作嫁接,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技术入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以资源引技术,以产权引资金,以存量引增量。

 

  2.注重“浙商回归”招商引资。发挥“三名三联”招商作用,借助在外象山人中的名企、名家、名商的影响力和侨联、工商联、台联等团体的凝聚力,实现“以商引商”。另外,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以及象山开渔节等节庆活动,开展招商引资。

 

  3.注重部门联动招商引资。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信息沟通,实施联动招商;发展与长三角先进地区的招商引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4.注重机构借力招商引资。选择与上海、北京、杭州、宁波等地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搭建投资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促使优质项目、高科技项目来我县落户。利用中介机构的信息网络广、客户资源多、专业能力强等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开展战略性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相应工作机制,落实招商人员和相应经费,切实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二)强化政策激励。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项政策,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奖励。对高端人才领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提供总部用地、生活配套用房以及工程代建等政策,实行“一事一议”。根据招商实绩,给予各产业招商小分队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强化考核力度。要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县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将招商引资工作业绩纳入干部考核和任用范围。明确全县各产业部门和招商小分队的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在确保引智总量、项目数量质量的前提下,考核分数向提前完成任务、项目开工早的单位倾斜。加强对审批服务部门的环境优化、项目服务等保障性工作评议考核。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宣传我县的招商引资优势、发展潜力和投资环境,提高我县知名度和影响力。及时宣传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成效和好做法,宣传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招商引资、个个投身象山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优化服务环境。要着力营造“亲商、爱商、富商”和“崇尚创新、尊才爱才”的优良环境,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人才绿卡制度”,切实为外来投资者和人才提供子女就近入学等高效、便利的服务环境。 

指导单位:宁波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8718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宁波帮企一把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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