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3〕12号)、《中共江北区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若干意见》(北区委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将继续鼓励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同时大力发展都市工业,现结合江北区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就加快都市工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主战场。都市工业是一种以技术密集型、研究开发型、轻加工型、环保低耗型为主要特点的新型工业,它是依托都市独特的信息流、物流、人才流、资金流和技术流等资源,以都市工业楼宇为载体,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加工制造、技术服务为主体,与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相协调,能够在城市中心区域生存和发展的现代绿色工业。近年来,我区以建设“转型升级示范区”为主线,努力增加工业经济总量,集中力量培育工业发展中坚梯队,初步形成了优势产业特色明显、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工业经济总体向上向稳的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全区工业结构仍有待加快调整,工业企业创新能力仍相对不足,工业发展的要素制约性仍然突出,大量低效闲置资源亟待盘活,工业建设用地出现供需矛盾,用工难、融资难以及能耗等资源和环境安全压力日益加大,加快“都市工业”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化”已是刻不容缓。因此,全区上下必须从“打造都市工业,建设新型城市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都市工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充分发挥工业在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着力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江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市工业强市战略和区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大力发展都市工业,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为抓手,以高级、精密、尖端产业为重点,强化都市工业的集聚功能,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增强都市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量质并举。坚持把发展都市工业作为实体经济的立身之本,大力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我区都市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提升整体工业质量。
集群发展。以打造区域主导产业集群为目标,集聚资源、人才、资金等要素,加快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进一步提高产业分工、产业配套、产业协作水平。
创新驱动。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价值链。
示范带动。培育示范区块、示范项目,坚持标杆引领、示范带动的发展方针,把政策、资源、服务向重点工业企业倾斜,通过重点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品牌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带动全区工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把江北区初步建设成为全市都市工业发展的示范区,全省都市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具体目标是:
规模结构有效提升。规上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工业投资累计达60亿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产业竞争力提升显著。培育有色金属加工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3个年产值超百亿级的大型产业集群。培育大企业集团,力争新增年产值超过20亿级企业2家、10亿级企业10家。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累计培育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力争达到8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区统计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引进培育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市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2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5家,市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达到6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2%以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50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资源节约稳步推进。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目标确保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电耗、水耗以及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力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改造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环保江北分局、国土江北分局、规划江北分局、区统计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四、都市工业发展重点领域
(一)大力培育新兴产业
以新材料、新装备(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都市工业,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
新材料产业。以打造新材料产业链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引进新材料企业,重点发展膜材料、合金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特种冶金新材料和器件等。
新装备产业。充分利用大型装备制造业基地优势,引导企业向高端装备转型,重点发展智能电表、智能水表等智能化仪表,海洋探测、海洋装备等海洋检测仪器仪表,特种和专用自动化仪表。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基于压力传感器的物联网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传感设备研发与制造业。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光伏产品及装备、半导体照明、半导体高亮度LED、环保节能材料及设备、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
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发展医疗器械、消毒器械、诊断医疗仪器、药品包装、生物试剂及相关检测试剂、高效微生物、医疗信息技术产品等。
(二)鼓励支持发展优势产业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稳固发展提升有色金属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电气设备制造、纺织服装产业等优势产业。
有色金属精加工产业。着力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精,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深度拓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有色金属加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整合形成集原材料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售后服务、资本运作等于一体的铜加工产业链,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国际一流的铜制品产业基地。
汽车零部件产业。大力发展涡轮增压器、底盘系统、汽车电子系统、车载电子设备、改装整车等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进一步优化汽车零部件业产品结构。
电工电器产业。大力发展智慧电力装备制造、智慧配电网、智慧电力终端以及智慧电力配套软件、智能电器等产业。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服装面料及辅料、新型纤维化纤、服装服饰、家纺、特种纺织等,促进纺织行业向新材料领域发展,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市重要纺织服装基地。
(三)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能级提升
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以现代物流、智慧创意、总部型经济为重点,积极培育科技信息、类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态,形成附加值高、辐射力强、带动性大的生产性服务产业体系。
现代物流业。加快区域物流总部集聚区、产业物流集聚区和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继续巩固航运业在全市的领先地位。积极发展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等城市物流业。促进电商物流中心等智慧物流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物流信息系统建设,鼓励物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整合物流信息系统;引进和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对接宁波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参与第四方物流市场,促进现代物流业态提升。
智慧创意业。大力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商务,扩大网络采购和营销。依托示范性智慧城市创建,重点发展信息软件、科研科技、会计法律、工业设计策划、广告创意、认证检测、文化体育等智慧创意行业,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竞争力突出的智慧创意产业集群。
总部型经济。重点发展以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制造业综合型总部以及研发总部、物流总部、营销总部等,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区域总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本地制造企业向总部经济转型提升。
五、都市工业空间布局
根据区域现状基础和发展目标,全力构筑“一核一园三组团”都市工业空间布局。“一核”为江北投资创业中心,“一园”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组团”分别为甬江工业功能组团、庄桥工业功能组团、洪塘工业功能组团。
“一核”。围绕江北投资创业中心“二次创业”目标,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发展“都市工业”,以宁波电子商务城江北园区为突破点,加快推进集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孵化研发、物流配送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O2O(Online To Offline)电商、自有物流电商、跨境电商,提升汽车零部件和大型成套装备制造产业层级,努力打造都市工业发展示范区。强化园区招商引资,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大力盘活低效闲置资源,优化园区生活创业环境,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园区向中心城都市工业集聚基地全面转型。
“一园”。以“慈城卫星城”建设为重要依托,加快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速度,积极承担全市都市工业布局优化和全区现有工业区转型升级所带来的产业转移需求,引进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优的新兴产业。产业选择主要为:新材料、新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产业,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完成园区一期共2.87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园区二期发展规划,提升园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园区与周边区域的跨界联动发展的规划格局,使高新园成为全区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和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集聚区。
“三组团”。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新型都市工业”为目标,努力提升“三组团”功能区的产业结构。甬江工业功能组团,大力发展以传感器为代表的物联网相关产业、汽车零部件、电气机械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庄桥工业功能组团,大力发展输变电设备、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等制造业以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洪塘工业功能组团,大力发展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绿色食品加工等低碳产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明确上年度企业亩均税收低于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平均值的作为改造提升对象,以占地20亩以上且亩产税收低于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50%的企业列为重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企业,切实通过盘活低效闲置资源,提升都市工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强化“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市场资源配置改革。至2016年末,全区累计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达1000亩,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18万/亩(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年均递增12%)。利用正向引导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鼓励企业加快产能释放、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加大兼并重组、寻求出让、厂房入股或转租等举措改造提升低效闲置资源。工业、仓储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且满足相关协议约定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容积率和压缩绿化率面积等举措扩大产能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利用反向倒逼机制,深入推进低端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通过关停淘汰、转移转产、倒逼提升等方式,加快淘汰步伐,为工业转型发展提供空间。有序淘汰不锈钢熔炼、铸造、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低产能行业。落实各街道(镇、工业区)责任主体,严格控制企业违反协议约定转让土地,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厂房作为仓储功能的厂房出租。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国有回购机制。鼓励企业“退二优二”,对土地实施终身管理,加强土地交易流通环节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退二优二”各个环节,加强协议管理和约束,促进土地向符合江北区产业导向的项目流转,防止出现 “二次”低效用地。实施“退二优二”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库和领导联挂制度。建立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改造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督查和评价制度,全力保障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工作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江北地税局、江北区国税局、国土江北分局、规划江北分局、供电江北分中心、江北供水分公司、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二)全力以赴抓工业有效投资。强化大项目示范带动,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每年排出一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在企业发展、产业集聚、结构调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到2016年,全区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累计达到80个以上。优化技术改造发展环境,加大纯设备技改投资力度,引导企业增加技改投入,以“机器换人”专项行动为重点,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工业投资项目库建设,健全工业有效投资项目库,实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完善工业投资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项目履约管理和后评估管理,通过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牵头部门:区经信局、区统计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三)着力强化招商选资。坚持产业招商,立足于全区都市工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以宁波(江北)高新园区为载体,制定“产业地图”和“招商地图”,大力引进产业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企业,紧盯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和实力型民营企业,重点突破一批新兴产业大项目招引。大力引进软件开发、互联网及大数据应用、电子支付、智慧创意、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到2016年,累计引进投资亿元以上新兴产业大项目10个以上。积极构筑共享机制,建立全区招商信息共享系统,统分结合推进招商。充分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全力推进节地招商、存量招商、以商引商。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实施差异化考核、科学化考核,提高招商选资工作水平。(牵头部门:区招商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四)完善优化企业梯队培育。继续加大对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力度。实施“2010”培育工程。集中资源扶持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新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为主,加快培育一批总部型、领军型、研发型重点企业,加快形成优势带动、梯度发展的企业集群,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动发展。实施工业三十强和“小巨人”培育工程。在加大企业亩均税收指标权重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工业三十强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年度评选。组织实施“都市型高成长工业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专业化配套和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共荣发展,提高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实施小微企业上规模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创新主体的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源头,积极列入市工业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培育和监测库,进行重点扶持和跟踪服务。对首次上规模的工业小微企业给予扶持,提高工业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积极性。力争到2016年,工业小微企业上规模数达50家。(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引领。以“创新江北”建设为载体,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浙大宁波工研院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参与市规划的“新材料科技城”核心重大项目规划与载体建设。推进膜材料孵化器、医疗器械产业园等孵化器建设。力争“三十强”工业企业和市级高成长企业和年销售上亿元的企业都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加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加大科技人才引进扶持力度,以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市“3315计划”为依托,重点引进高端海外留学人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大力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咨询,寻找突破发展瓶颈的解决方案,扶持示范一批企业管理创新项目,提高企业竞争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家俱乐部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深入实施“千名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三大战略”实施力度。大力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和省知名商号等,支持企业主持和参与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六)继续狠抓降耗增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及用能设备,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提高行业准入标准,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完善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差别电价等政策的作用,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对区内落后的铸造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加大节能降耗补助力度,鼓励并示范一批节能改造项目,鼓励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的建设推广。加大循环经济补助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产品(技术)研发、开展能源计量、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扶持力度,积极推进落后行业整治工作,进一步淘汰燃煤锅炉、落后电机、中频炉等落后设备。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引导企业进行产业和技术升级,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牵头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配合部门:环保江北分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供电江北分中心、江北供水分公司、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七)积极促进“两化”融合。把促进“两化”融合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参与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两化”融合示范区建设,提升工业功能区综合竞争力。搭建信息化平台,实施重点企业信息化示范、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达标、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两化”融合人才培训等工程,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骨干企业的创新应用,推动现代物流、商贸等行业信息化的普及和应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企业。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将汽车零部件、电工电器等传统产业作为信息化改造重点,推进制造高端化、设计信息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智能化。到2016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ERP普及率90%以上,装备数控化率80%以上。(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宁波电子商务城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都市工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坚持树立“不抓工业是失策、抓不好工业是失职”的理念,各街道(镇、工业区)要高度重视都市工业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都市工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配优配强工业系统干部队伍,加强各街道(镇、工业区)经济工作部门力量,切实把优秀干部和优秀人才用到工业经济战线上,同时,加大对都市工业建设中业绩优秀、贡献突出干部的使用力度。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工作领衔机制,明确领衔领导及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职责明确、奖罚有据。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将都市工业建设列为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督查重点内容。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分解落实都市工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月度排序、季度公布、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单位)合力抓都市工业的格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根据都市工业发展目标,每年安排一定的都市工业发展扶持资金,同时研究设立一定规模的产业发展基金。优先保障工业项目用地,特别是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0%用于工业项目。加强能源监测,满足重大工业项目落地以及主导产业对用电增长的需求。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为都市工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和金融创新力度,金融机构对工业信贷投入与对金融机构的考评、表彰和奖励相挂钩。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票据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私募股权投资以及上市融资,引导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小额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为都市工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和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放大效应。研究完善全区加快推进都市工业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扎实推进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行业统计、行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区中小企业(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工业企业管理、科技、人才、资金等“一站式”服务。大力宣传都市工业建设,形成关心、支持、尊重创业创新的舆论导向和社会价值取向,营造良好的都市工业发展环境。
中共江北区委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