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镇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镇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政办发〔2015〕76号)精神,结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全县实施的“农村淘宝”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淘宝”项目和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以打通农村信息、物流瓶颈和拓宽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不断提升我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我镇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农村淘宝”项目建设。建设“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上代买、网上代卖、网上缴费、创业培育、本地生活等服务,普及村民对电子商务的认知,使广大村民享受到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与商机。
(二)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开发、设计、包装、物流、培训等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带动农村电子商务生态发展。
(三)鼓励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农产品“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等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业务。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四)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结合现有“万村千乡”市场网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改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基本覆盖全镇,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农产品占全镇农业总产值比例不断明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点带动效果显著发挥。
“农村淘宝”项目具体计划:2015年底前,全镇建成村级服务站不少于3个;2016年底前,新建村级服务站不少于5个,村级服务站总数达到不少于8个;2017年底前,新建村级服务站不少于6个,村级服务站总数达到不少于14个。
四、农村淘宝站点选择及设置标准
(一)村淘宝服务站的选址和运营按以下原则进行:
1、选人优先,点人合一原则
对选定为农村淘宝建设的村,首先该村要有合适的合伙人,然后落实村服务站点场地,如村有优越的农村淘宝选点条件,也可考虑以点选人,做到有点有人,点人合一。
2、固点不固人原则
村站点设置后,该站点合伙人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换,但村站点一般不变动。
3、条件优先原则
有下列条件的,优先选定为农村淘宝站点:人口大村(1000人以上)、交通便利村、特色资源村(旅游、农产品等),能提供村集体用房的村。
(二)选人的标准
1、年龄在22-38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凭,熟悉Word等基本办公软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2、有一定或较强的网购经验,包含选品及导购技巧;
3、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亲和力,较强的村民服务意识;
4、创业者的心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有业务拓展能力(例如宣传策划、活动运营、项目谈判);
6、在村里人际关系好,能整合各种资源;
7、有一定的心理抗压能力和资金支持;
8、接受阿里巴巴的考核机制。
(三)村服务点设置标准
1、建筑面积50㎡左右;
2、村中心位置并村民集聚地;
3、面向村主要道路的一楼房屋;
4、原则上要求村集体用房(如村办公用房或农民会所等);
5、功能划分:购物操作区、样品展示区、休闲区(如免费阅读)、仓储区。
五、考核奖惩办法
1、镇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支持农村淘宝建设的村进行奖励。2015年建成农村淘宝村级站点,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满一年的,奖励服务站10000元(开业当天支持3000元物资);2016年建成农村淘宝村级站点,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满一年的,奖励服务站8000元(开业当天支持2400元物资);2017年建成农村淘宝村级站点,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满一年的,奖励服务站6000元(开业当天支持1800元物资)。
2、镇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站点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求淘宝合伙人进行整改或者更换淘宝合伙人;考核优秀的,对考核优秀站点所在村及合伙人予以一定奖励。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大徐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印发
大徐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雪娟
副组长:周如江 金 波
成 员:陈 实 吴爱君 伊新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贸办,金波任办公室主任(兼),伊新奇为联络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