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奉化市菜篮子供应保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15〕2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主要菜篮子商品动态储备和应急供应工作的通知》(奉商务〔2015〕3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验收、综合评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28家企业予以公布并拨付补贴资金94.374万元,其中新建菜篮子基地4家,补贴资金20万元;菜篮子基地扩大规模5家,补贴资金6万元;应急供应企业4家,补贴资金25万元;动态储备基地5家,补贴资金20万元;菜篮子基地供应贡献奖5家,补贴资金10万元;菜篮子基地直供点,补贴资金5万元;农批市场蔬菜外调供应5万元;商务局工作经费补贴3.374万元(详见附件),上述资金列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希望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依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建立资金使用台帐,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补贴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奉化市商务局
奉化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