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人力社保系统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发挥省政务服务网的平台优势,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宁波及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集中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协调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动人力社保系统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全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
坚持便民高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法限时办结,实施提速增效,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梳理公开三张清单,清晰部门责任。
1. 理清权力清单。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权力事项库省市县三级目录结合职能对本科室(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及时承接上级放权事项,同步做好权力事项的入库公布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始终保持权力事项清单省市县统一。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清晰权力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规范审批流程,用制度的理性遏制权力任性,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上迈出新步伐。
2.
界定责任清单。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编制我局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各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梳理与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解决部门之间权责交叉问题,根据责任事项,履行好牵头单位或配合部门的责任,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建设责任政府上迈出新步伐。
3.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科室(单位)对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作进一步清理完善并对外公布,根据便捷、高效、有序的要求,简化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实施单位、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二)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
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各科室(单位)要以依法依规、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便民高效为原则,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标准及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审核转报以及其他行政审批权力(年检、备案、其他审批权)等三项半权力的前置审批和前置条件材料进行梳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定动作改为后置的事项一律不得保留前置,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及重复提供的前置审批资料一律取消,对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定依据的盖章、证明必须清理到位。
2.
实施办结承诺提速增效。实施审批事项办结承诺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实施审批事项提速增效,除即办件外所有限时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间基础上提速30%以上,力争2016年末全面提速50%以上。实施审批事项“承转即”,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限时办件转化为即办件,增加即时办理事项。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坚持以平台提速为抓手,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3.
落实审批事项督查制度。各科室(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定期对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重点检查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有否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等。全面推行电子监察,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监控、跟踪、预警、催办和督办。不断扩大网上监督的覆盖面,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全程实时监控。将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程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效果等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实行全程监控。
(三)进一步创优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1.
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审批。依托省政务服务网、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引导办事对象网上申报,各审批环节实行网上流转。各相关科室(单位)对网上申请办件及时进行审核处理,符合受理要求的办件即时进行受理,并按照审批事项核定星级标准提供审批服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各线经办专网与省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系统实时进行数据交换,暂时无法实现实时交换的也要想方设法将经办专网受理办件上传省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系统。
2.
落实市镇两级联动审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下放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做到能放则放。对全面放权事项,要加强事前指导、事中参与和事后督查。对部分授权事项要明确市镇权责,分段把关,联动审批。配合推进省政务服务网向镇村延伸,推动镇级网上受理办理,方便办事群众。
3.
推进星级服务便捷审批。根据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运行星级评定标准及要求,逐项梳理核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星级。各科室(单位)前期申报的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职工工伤认定等67项四星级以上审批服务事项,要严格按照星级服务标准提供网上审批服务。同时,各科室(单位)要创造条件,扩大四星级审批服务事项,创建五星级审批服务事项,实现2016年末四星级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40%以上,力争达到50%。推行网上审批
“零上门”服务机制,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条件成熟的审批事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科室(单位)要从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行政审批协调机制。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推进落实、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并牵头抓好“四张清单一张网”制度的落实。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分别负责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网上办理平台信息工作推进落实,法规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其他成员科室(单位)要加强配合支持,具体负责好职能范围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事务的推进落实。建立行政审批联络员制度,各科室(单位)确定1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互通。
(三)加强督查考评。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张清单一张网”、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通报机制,同时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将日常检查结果与年末考评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注,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1日